四 川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川建房发[2010]278号
关于报送2010年上半年民生工程完成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市)规划和建设局(房管局):
根据省政府督办室要求,现请各地按以下要求报送2010年上半年民生工程及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一、报送内容
(一)省政府督办室年初下达的民生工程中“百姓安居工程”项目中“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棚户区改造”、“城镇住房重建”三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详见附表一、二)。
(二)“三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进展情况(详见附表三)。
(三)2010年上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工作总结,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廉租住房建设(含租赁补贴)、“三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进展情况,项目组织和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重点报告5月21日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后各地贯彻落实情况。
二、有关说明
5月21日,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新增下达了“廉租住房房源筹集”、“三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农场(垦)棚户区改造、煤矿棚户区改造等工作任务,省政府督办室已准备调整对各地的民生工程考核指标,上述任务均要纳入考核范畴,因此请各地早作准备,认真填报。
三、报送要求
具体填报要求及说明详见附表。
请市(州)主管部门做好各县(市、区)的组织、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各扩权县(市)的情况报各市汇总统一上报,不单独上报。请各地填报时认真理解和领会填报说明,准确理解各项指标含义和要求,注意有关逻辑关系。总结材料应简洁、明晰,真实准确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问题建议。
请各地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半年工作总结及附表报送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报表同时采用书面传真(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传真发送到028-85568180或85534605或85579237,电子文档发送到sczfbz@163.net,本通知及所附报表电子文档可到四川房地产网(www.scfdc.cn)“文件通知”栏目中下载。
省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联系人:
何毅 028-85568180 王希伟、李佳028-85534605
附件:
1、附表一《 市(州)2010年一季度省政府“民生工程”目标完成情况表》
2、附表二《 市(州) 2010年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房源筹集分类表2009年省政府重点督办目标任务完成表》
3、附表三《 市(州)2010年二季度“三房”建设情况统计表》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