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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文件
川房协〔2010〕85号
关于近期再次举办房屋安全鉴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四川省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根据原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129号令)的要求和原省建设厅《关于批转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四川省房屋安全鉴定人员执业资格核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5】111号)及《关于在我省实施<四川省房屋安全鉴定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房协【2006】102号)提出的房屋安全鉴定人员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申请续期注册应当提交申请人在注册期内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的有关规定。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已于今年4月在成都举办了一期房屋安全鉴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但目前仍有部分人员未能及时参加学习,为了不影响从业人员的续期注册工作,根据大家的要求,决定于7月下旬再次举办一期培训班,请未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时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等。
二、学习对象:
未达到《四川省房屋安全鉴定人员执业资格核准暂行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注册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已取得执业资格超过3年申请初始注册的房屋安全鉴定人员。
三、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将培训人员名单于7月24日前传真至省房协培训部。
联系人:赵秀贤 景平友 王蔚 马玉强
电话:(028)85353498或85350369
传真:(028)85353498
地址:成都市领事馆路1号南谊大厦6楼
网址: www.scfx.cn
附件:回执表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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